第一條 |
香港跆拳道協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積極推展跆拳道運動,培養優秀之裁判員,促進裁判技術,掌握裁判知識,提高裁判員質素,統一裁判方法,加強裁判組織,建立裁判制度,樹立裁判風範,特制定本規條。 |
第二條 |
裁判區域:
香港區裁判 |
(WTF)IR國際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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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CLASS |
一級裁判 |
1ST CLASS |
二級裁判 |
2ND CLASS |
三級裁判 |
3RD CLASS |
P級副裁判 |
P CLA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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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
資格檢定:
- 本會審定裁判資格,凡參加者需得本會認`可之註冊屬會推薦;及身體健康、身心健全。
- 申請P級副裁判者,須具有本會黑帶一段段位,年滿16歲或以上,始可報名參加本會主辦或協辦之裁判訓練班。
- 申請三級裁判者,須具有本會黑帶二段或以上段位,始可報名參加本會主辦或協會之裁判訓練班,或取得P級副裁判資格年滿十二個月,並具有本會黑帶二段或以上,並執行公開比賽工作四次或以上。
- 申請二級裁判者,須具有本會黑帶三段或以上段位及並取得三級裁判資格滿二十四個月,並執行公開比賽六次裁判工作或以上。
- 申請一級裁判者,須具有本會黑帶四段或以上段位及並取得二級裁判資格滿二十四個月,曾執行公開比賽裁判工作六埸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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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參加國際裁判班者,須取得一級裁判資格滿十二個月,並持有本會黑帶四段或以上及WTF國技院黑帶四段或以上,並執行公開比賽裁判工作滿四次,能通曉英文,有自費能力,並須經本會推薦。
或 - 具有本會黑帶四段及WTF國技院黑帶四段段位,取得二級裁判資格,曾執行公開比賽六次裁判作或以上,並須經本協會審核。
- 凡考獲國際裁判資格者,相等於本會何級裁判資格,須經由技術委員會審核後,方可決定有關於本會裁判資格。
- 凡持任何裁判資格人仕(不包括持有國際裁判資格者)申請晉升級者,除指定工作次數外還需參加指定晉升裁判重溫班或講習班;凡參加一次裁判重溫班或講習班,均作執行裁判工作資歷記錄一次。(賽前手勢溫習及晉升裁判班均作執行裁判工作資歷記錄。)
- 所有裁判證有效期二年,更換新證時須繳付有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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